擬赴我區來訪的外國友好團組及人士需提前20個工作日向我方提出書面申請。申請包括以下內容:擬訪問團組及個人的基本情況,訪問及考察的目的、要求及大致日程。區外僑辦會將根據來函的具體情況和要求進行協調和安排,并及時進行聯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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